现年38岁的兽药经销商刘得明,在经营中,发现湖南牧哥生物基因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兽药畅销,就生出生产假兽药牟取暴利的歪念。经过一番谋划,他伪造了“牧哥”等厂家的兽药注册商标和包装,买来粉碎机、封口机和打码机等设备,并在宁乡县回龙铺镇租下一民宅的地下室,用于生产。用石榴皮等原料打碎,装入包装袋中,用封口机封好口,用打码机将生产日期打上,大量生产各种品名的假兽药。仅2012年3月至案发,刘、谢两人合伙生产销售假兽药60多万元。
此后为了把假兽药“事业”做大,刘某伪造了购买“牧哥”兽药可享受省政府补贴的“红头文件”和“湖南医药中等专业职业学校”与“牧哥”联合研制兽药的“校企合作报告书”等,并成立了销售兽药的长沙家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扩大假兽药的生产销售规模,通过熊立寅、王锦明、文朝平等人把假兽药销售给养殖生猪的专业户。
熊立寅、王锦明、文朝平等人在知道事情真相后,仍积极参与,他们的日常工作是负责假兽药的生产、发货、财务、销售等工作。至案发时,所涉及的养殖户超过300户,分布于宁乡、望城、益阳等地。2013年8月,刘得明、谢平被抓获归案,熊立寅、王锦明、文朝平投案自首。
检察机关认为,刘得明等人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规,在未取得国家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号、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伪造了国家机关文件,非法生产、销售假兽药,以假充真,数额巨大,应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从重处罚;熊立寅、王锦明、文朝平等人在明知销售的产品系假兽药后,仍积极参与,各自销售的金额达到了犯罪的标准。遂建议审判机关对其作出判决:刘得明、谢平被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35万元、七年并处罚金32万元。熊立寅、王锦明、文朝平等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至10个月不等,并处财产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