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2014年当阳市“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市河溶动物卫生监督所强化源头监管,在辖区内全面开展“瘦肉精”整治行动。
一、强化养殖环节监管。对本辖区内生猪、牛、羊规模化养殖场(户)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监管到户。一是指导养殖场(户)完善养殖档案,如实记录饲料、兽药等投入品来源,记录用药、用料、休药等落实情况,并保留相关凭证。建立养殖场(户)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并张贴在场区醒目位置,实行诚信经营,安全养殖。二是指导三差养殖场自行开展“瘦肉精”检测工作。截止目前,共派出监督人员28人次,检查规模养殖场26家,现场采尿样130份,分别检测了盐酸特伦克罗、莱克多巴胺、沙酊胺醇,没有发现阳性样品。
二、强化屠宰环节监管。为加强生猪屠宰环节的管理,河溶动物卫生监督所加派人员,一是严格审查生猪来源、严格查证验物,严禁无耳标、无产地检疫证明或运输检疫证明的生猪进入屠宰环节。二是进一步监督、强化屠宰场待宰生猪“瘦肉精”的检测与生猪屠宰检疫监管同步。自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共抽检待宰生猪尿样105份,抽样检测率达98%以上,被检样品全部合格,没有发现阳性样品。
三、强化宣传引导。一是结合春季动物防疫督查,河溶监督所工作人员深入养殖场(户)为养殖业主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讲解“瘦肉精”危害性,进一步增强养殖业主的法治观念,强化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二是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监督所工作人员到集贸市场、超市、学校开展监督检查,为广大消费者普及“瘦肉精”基本常识,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科学认识和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