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规范生猪养殖业管理:
1.编制完善生猪养殖发展规划,对生猪养殖实行提质减量,至2015年全市生猪年出栏量控制在216万头左右。
2.推广标准化生态养殖,2020年底前每年创建10个省级以上标准化示范场。
3.加大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力度,2015年底前所有规模养猪场(小区)完成全过程综合治理。
4.强化生猪养殖防疫监管,2020年底前重点抓好1-2个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和10个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
5.重点对年出栏超5000头生猪的养殖场,推广病死猪无害化机械处理,并支持乡镇政府建设区域病死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