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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 仙游县出台2014年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22  浏览次数:246
核心提示:为了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切实保护水环境,日前仙游县出台2014年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今年是畜禽养殖业整治五年计划的最后一年,省、市、县将组织环保、监察、农业、财政等有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对验收不合格或考评最后一名的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据介绍,2013年,仙游县共拆除关闭畜禽养殖场(户)1981家、面积48.57万平方米,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整治工作不平衡,个别乡镇(街道)进度较慢,个别地方出现严重“反弹复建”现象。为此,仙游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级各相关

为了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切实保护水环境,日前仙游县出台2014年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今年是畜禽养殖业整治五年计划的最后一年, 省、市、县将组织环保、监察、农业、财政等有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对验收不合格或考评最后一名的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据 介绍,2013年,仙游县共拆除关闭畜禽养殖场(户)1981家、面积48.57万平方米,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整治工作不平衡,个别乡镇(街道)进 度较慢,个别地方出现严重“反弹复建”现象。为此,仙游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责任,继续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完成今年的整治 目标任务。各乡镇(街道)巡查工作机构要加强日常巡查工作,镇(街道)、村(居)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巡查,并将巡查结果于次月5日前上报县流域办,县流域 办确认汇总后于10日前上报市流域办。

对今年整治范围内的需拆除关闭的畜禽养殖场(户)必须在2014年8月31日前全部拆除或关闭。对全 县禁养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必须在今年6月30日前拆除关闭。对全县禁建区范围内除经公示拟保留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以外,其他畜禽养殖场(户)必须在今年 6月30日前拆除关闭。对全县可养区范围内除经公示拟保留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以外,其他畜禽养殖场(户)必须在今年8月31日前拆除关闭。对全县拟保留的 畜禽养殖场必须在今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和备案手续方可保留,否则必须在2014年10月31日前完成拆除关闭。

对列入今 年整治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户),在今年8月31日前完成拆除的,县里按实际拆除的畜禽养殖场(户)建筑面积计算,其中补助养猪(牛、羊)场(户)60元 /平方米(市补助40元/平方米、县补助20元/平方米),其他养殖场(户)(鸡、鸭等禽场)30元/平方米(市补助20元/平方米、县补助10元/平方 米)。畜禽养殖场(户)专项治理补助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虚报瞒报,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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