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印发的《动物检疫记录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于2014年5月1日开始实施。为深刻领会《规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提高基层官方兽医的工作理论水平。近日,缙云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壶镇分所组织辖区全体官方兽医对《规范》逐条进行了学习。
《规范》共11条,《规范》的主要内容是进一步明确了动物检疫操作,动物检疫记录格式,规范了动物、动物产品地检疫,屠宰检疫,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等检疫工作情况的记录及有关要求;明确了动物检疫工作记录单(表)和动物检疫工作汇总表的监制、发放、登记、分类、填写和汇总归档等相关事项要求。
通过学习该《规范》,为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操作,统一动物检疫记录格式,加强痕迹化管理,保障肉食安全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