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畜牧兽医局出台了《2014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旨在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该方案注重从养殖、收运和加工环节加强动物卫生监督,依法履行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职责,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一是强化养殖环节监管。对本辖区内生猪、肉牛规模化养殖场(户)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监管到户。指导养殖场(户)完善养殖档案,建立养殖场(户)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签订《规范生产与经营承诺书》。
二是强化收运环节监管。加强对牲畜贩运、交易企业(合作社、经纪人)的监督管理,签订《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公开承诺书》,建立购销台账;加强对生猪养殖、收购、运输、交易各环节“瘦肉精”流动抽检,扩大监测范围,提高监测频次,及时掌握生猪及其产品质量安全状况。
三是强化屠宰环节监管。加强对生猪的屠宰管理,严格查证验物,并严格实行屠宰企业自检与畜牧兽医部门抽检相结合,切实做到“瘦肉精”检测与生猪屠宰检疫监管同步;切实做到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高压监管态势,打击生产、经营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肉食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据了解,仅一季度,在十一个乡镇抽查了屠宰场、养殖场、报检点、交易市场和部分散养户的动物,共监测643头份(批次)检测结果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