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种畜禽生产经营行政许可行为,促进畜禽种业有序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浙江省种畜禽管理办法》和《浙江省种畜禽场和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管理规范》,近日我市开展了一次全市范围内的种畜禽行政许可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活动重点检查了行政许可主体是否规范、许可的种畜禽场级别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许可的种畜禽场品种是否符合要求、行政许可程序是否规范、《许可证》是否规范填写。同时也对种畜禽生产企业经营管理进行了检查,主要包括销售种畜禽所附“三证”(种畜禽合格证、检疫合格证明、家畜系谱证明)、生产管理档案、系谱及选育档案、种畜禽系谱、生产销售档案和技术资料等,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疫病监测、生产记录、兽药饲料使用、卫生防疫、经营销售及广告宣传等方面的工作以及各项管理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通过检查发现,部分种畜禽场存在《许可证》没有按规范填写、许可品种名称不规范、换证资料不齐全等问题。同时也发现部分种畜禽场生产档案、兽药饲料使用记录填写不及时不齐全,卫生消毒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检查组当场要求存在问题的种畜禽场做好限期整改工作,如整改不到位将依法收回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