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去年7月全面启动规范生猪养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拓宽销售渠道、防止复养、迁出能繁母(公)猪、清拆养殖场等办法,不断推进行动开展。截至今年3月底,全市已减少生猪存栏数178641头,占去年9月核定总存栏数282695头的63.19%。
据测算,按传统生产方式,每头猪日排放粪污约20公斤,按去年9月核定总存栏数282695头计算,每天产生粪污约0.56万吨。而生猪存栏数减少178641头,则相当于每天减少粪污0.35万吨,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生态环境的污染。
当前,我市正在不断增强副中心可持续发展能力、集聚力和辐射力,建设富裕、宜居、秀美从化。大量“散乱小”养猪场的存在,对全市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据介绍,截至3月,全市共有3335户养猪场签订了停养承诺书,占全市养猪户的99.13%。此外,各镇(街)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112户养猪场进行了清拆,面积达53285平方米,占核定栏舍总面积的5.06%;共有1115户养猪户实现停养搬迁,面积达250756平方米,占核定栏舍面积的23.83%,清拆及搬迁栏舍的面积占全市核定栏舍面积的28.89%。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该项工作将在5月底前全面完成。据日前召开的市规范生猪养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工作例会透露,我市将继续推进该项工作,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停养措施。针对部分养猪场未按时停养或复养的情况,各镇(街)将组织人力,进一步摸清各养猪场能繁母(公)猪、大中小肉猪的数量,并登记在册,定期巡查,防止出现卖猪—进猪—养猪—卖猪恶性循环,杜绝复养现象。同时,各镇(街)和相关部门将组成执法队伍,继续开展清拆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