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云和县畜牧兽医局印制了《云和县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规范行动计划》,对动物诊疗机构和重点规模养殖场进行了宣传,并开展了相关督查。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规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专发〔2014〕1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范兽药市场,云和县制定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规范行动的计划,落实了相关人员,明确了责任分工,并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规范行动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是对2014年2月28日前生产的兽药产品,重点检查兽药经营企业销售的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内容是否存在扩大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增加主要成分、改变用法用量等违规问题;对2014年3月1日起生产的兽药产品,重点检查兽药经营和使用环节的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内容是否符合《兽药产品说明书范本》、农业部公告第2002号和第2066号有关要求,兽用处方药是否按规定印制了“兽用处方药”标识。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一律依法处理。
监督检查的时间从2014年3月开始至2014年11月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