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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动物检疫工作记录规范》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17  来源:温州市畜牧兽医局  作者:季君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273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操作,统一动物检疫记录格式,加强痕迹化管理,农业部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制订了《动物检疫工作记录规范》。《动物检疫工作记录规范》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主要内容包括动物、动物产品产地检疫,动物屠宰检疫,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等检疫工作情况的记录及有关要求。温州市畜牧兽医局认真做好实施《动物检疫工作记录规范》和启用动物检疫工作各种记录单(表)的准备工作。在3月18日召开的全市畜牧兽医局长例会上对全市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动物检疫工作记录规范》作出安排部署。随

为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操作,统一动物检疫记录格式,加强痕迹化管理,农业部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制订了《动物检疫工作记录规范》。《动物检疫工作记录规范》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主要内容包括动物、动物产品产地检疫,动物屠宰检疫,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等检疫工作情况的记录及有关要求。

温州市畜牧兽医局认真做好实施《动物检疫工作记录规范》和启用动物检疫工作各种记录单(表)的准备工作。在3月18日召开的全市畜牧兽医局长例会上对全市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动物检疫工作记录规范》作出安排部署。随后组织开展动物检疫工作记录规范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全市共举办学习培训会议17次,培训官方兽医、协检人员350余人次,并按省局印制的动物检疫工作记录样本集中统一印制动物检疫工作记录7种表单共4410本,以确保按时顺利施行。

下一步,市局还将开展督导检查,促使各县(市、区)将动物检疫工作记录规范尽快在实践中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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