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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召开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9-28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72
为切实解决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我省于2007年8月中旬开始了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经过2个月的努力,畜产品安全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今天,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一、目前我省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

  (一)关于饲料质量。我省是饲料生产大省,目前全省有各类饲料生产企业1024家。全省饲料产品年产量750万吨,饲料工业年产值155亿元,产量产值均居全国饲料行业第五位。在饲料产量稳步增长同时,产品结构逐步优化,产品质量不断提高,今年以来全省饲料监督抽检2000多批次,饲料产品合格率96%,国家对我省饲料产品监督抽检(600批)结果显示:我省饲料产品合格率是全国高于95%以上的6个省份之一,在全国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

  (二)关于兽药质量。目前全省有兽药生产企业47家,通过GMP认证后,兽药生产领域产品质量有很大提高,全国兽药产品监督抽检(800批)结果显示:我省兽药产品监督抽检合格率是全国90%以上的三个省份之一。

  (三)关于肉类产品质量。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动物卫生检验检测机构共监督抽检生猪尿样1.3万批次,涉及1万多个养殖小区和规模养猪场户,检测结果瘦肉精检出率为零。

  检测猪肝280批,甲硝唑/二甲硝唑零检出,检测猪肉2907批,磺胺超标率1.8%,检测范围覆盖全省定点屠宰厂。

  检测牛羊肉120批,氯霉素检出率为零,检测范围覆盖全省111个定点屠宰厂。

  (四)关于鸡肉与鸡蛋产品质量。检测鸡肝270批,氯霉素、土霉素、金霉素零检出;检测鸡蛋160批,苏丹红零检出。检测范围覆盖全省肉鸡屠宰厂和鸡蛋产品批发市场。

  (五)关于无公害畜产品质量。无公害畜产品是国家为保证畜产品安全,由政府组织推动的一项公益性认证行动。通过认证的无公害畜产品,必须在产地环境、防疫设施、饲养管理、加工条件等各方面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此项工作要求非常严格。为确保老百姓畜产品消费安全,确保畜产品生产过程得到有效控制,我省未来2—3年没有通过无公害认证的畜产品将禁止上市销售。为推动这项工作开展,省动监局成立了无公害畜产品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全力推进我省无公害畜产品工作(较好的有铁岭、抚顺、辽阳、沈阳、葫芦岛)。目前,全省已认定无公害畜产品产地319个,无公害畜产品83个,认证产品产量42万吨,销售额36亿元。认证产品销往北京、广州、深圳等大城市超市,产品质量稳定,深受消费者欢迎。

  (六)关于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情况。目前,我省有3500多名检疫员分布在全省1064个定点屠宰厂,实行 24小时轮流值班,确保出厂的动物产品100%检疫合格。

  经过几年的不间断努力,我省畜产品药物残留超标现象初步得到有效控制。全国畜产品安全例行检测结果显示:沈阳市猪肉磺胺超标率已由3年前的20%,下降到现在连续5次零超标,瘦肉精连续15次零检出。大连市已由3年前磺胺超标率的15%,下降到目前连续4次实现磺胺零超标,连续7次实现瘦肉精零检出。总体看我省的畜产品是安全的,是可以放心消费的。

  二、专项整治以来的主要工作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整治工作迅速启动

  8月30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视频会议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以宋树才局长为组长,翟国海、付景武两位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的辽宁省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办公室,强化对全省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当日下午立即组织召开了各市分管局长参加的专题会议,传达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视频会议精神,研究并部署了全省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措施。

  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

  第一为企业自查阶段(9月1日---9月20日)。兽药饲料生产与经营企业、养殖单位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自查自纠,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并向当地县或乡镇动监部门写出整改报告。县动监局对没有自查自纠的企业或养殖场,要进行通报。

  第二为市县拉网式检查阶段(9月21日---10月30日)。市县主管部门按照专项整治的整体要求,对辖区内兽药饲料及畜产品生产、经营各环节进行拉网式检查,同时穿插省级整治工作督察,对检查和督察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为整改提高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市县主管部门督促和指导企业落实整改措施。

  第四为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省级组织对全省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验收。年底前召开专项整治总结大会,并进行新闻发布,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专项整治结果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

  (二)明确目标任务,突出整治重点

  按照农业部整治工作方案4个目标6项任务的总体要求,我局对已下发实施的《辽宁省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行重新修订。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逐级成立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明确提出“六个100%和一个零检出”的整治目标,即从9月1日开始力争用4个月时间,全省畜产品质量安全实现获证无公害畜产品药残监督抽检率达100%;畜产品产地检疫及屠宰检疫率达100%;饲料添加剂获证生产企业检查率达100%;兽药生产经营企业检查率达100%;全省畜产品批发市场纳入监测比率达100%;监督抽检阳性样品的追溯结案率达100%。实现猪肉中瘦肉精零检出。从源头上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

  按照农业部农产品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要从畜产品源头抓起,突出五项主要整治内容,狠抓三个关键环节。

  五项主要内容:一是饲料质量安全整治;二是兽药和兽用生物制品质量安全整治;三是认证无公害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四是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整治;畜禽饲养环节整治。这次专项整治围绕这五项主要整治内容,也是五条线展开,从内容上做到了全覆盖。

  狠抓三个关键环节:一是投入品生产环节监管,即对饲料兽药生产环节进行重点监管,特别是加强对饲料添加剂、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蛋白精、莱克多巴胺和苏丹红等非法添加物、进口饲料质量安全监管抽查力度,严肃查处无证生产和违规生产经营企业,严厉打击制售、使用假劣饲料的违法行为;二是畜禽养殖用药环节监管,在养殖企业和规模养殖户建立起三项制度,即禁用药制度、用药记录制度和休药期制度;三是流通环节监管,严禁无免疫耳标动物进厂屠宰,严禁运输无产地检疫证明的动物及产品,严肃查处收购、贩卖和加工病死畜禽及产品的违法行为。

  三、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充分发挥我省动监系统体制优势,把监管的重点放在基层、放在农村。畜禽养殖涉及千家万户,生产主体分散,是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源头,为此,我们把这项专项整治监管的重点放在生产加工和流通的源头。目前,我省有630个乡镇动物防疫监督所,1.2万名村防疫员,他们工作在基层、在农村,熟悉情况。采取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的办法,把每个乡划成2-3个片,每个片有1名监督所人员负责监管;我们把政府聘用的1.2万名村防疫员发动起来,负责本村的巡查,充分发挥区域所对养殖户定期培训、对责任区月巡回检查、对养殖企业用药跟踪指导等方面的监管职责,做到乡乡有监督所监管,人人有责任区划分,村村有防疫员巡查,实现整治范围全覆盖。

  (二)加大无公害畜产品的推进力度。这是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措施和重要手段。现在全省认证无公害畜产品市场占有率只有15%,我们计划用二至三年时间,达到80%左右。现在有的饲养企业对这个问题认识不到位,怕麻烦,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这方面力度。同时,我省要加快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落实,没有通过认证的无公害畜产品,不得进入超市和农贸批发市场 。

  (三)加大兽药饲料生产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兽药饲料生产企业生产条件、生产过程与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依法关闭无证生产企业。在经营领域,对2006年以来农业部检测中公布的假劣兽药饲料和违法企业产品进行彻底清查;严肃查处无证、无号、无标的“三无”产品,严厉打击制售使用假劣兽药饲料和兽用生物制品的违法行为。

  (四)加强流通领域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加大打击力度。进一步扩大了监测范围和频率,由过去侧重养殖环节扩大到流通环节的畜产品批发市场,省本级监测任务在年初计划指标的基础上增加了一倍。

  严格农贸市场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的监督检查;严格牲畜交易市场产地检疫合格证的监督检查,加大经营病死动物及产品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贩卖、加工、销售病死动物及产品的违法行为。严格出入境动物的报批报验制度,充分发挥28个省级检查站和33个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检查站的监督检查职能。检查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对过往运载动物及产品的车辆进行监督检查,对无检疫证明的动物及产品进行隔离,对病死动物及产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要加快推进动物标识及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动物标识是实现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的有效措施,我们将在今年部分地区试点的基础上,从2008年1月开始,全省一律推广使用二维码动物标识。

  (六)加大整治工作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宣传,省局于畜牧兽医在线网新设置了《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栏目》,及时刊载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有关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广泛接受媒体与社会监督;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加强畜产品安全知识与科学消费宣传,努力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

  本次专项整治以来,我省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1.5万人次,检查兽药饲料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养殖企业及畜产品批发市场等5528家,查处违法案件115起,其中移送司法机关7起。查获病死畜1352头(只),不合格畜禽产品17.6吨,查获假劣兽药饲料及不合格畜产品总货值66万元。依法取消了不符合换证要求的博正农业科技示范园等9个无公害畜产品及产地证书。依法取缔了4家无《动物源性饲料安全卫生合格证》的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有力地打击了制假售假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进一步规范了兽药饲料和畜产品市场秩序。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视频会议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前段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落实专项整治工作各项措施,把整治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从源头上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保证人们畜产品安全消费。

  参加会议的有省动监局副局长翟国海,省动监局畜产品安全处处长郝洪璋,省兽药饲料检查所副所长张建勋,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王金华及省内多家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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