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农委畜牧兽医局召开2014年度兽药药政管理工作会议,总结2013年兽药监管工作,部署2014年重点任务。会议肯定了我市兽药药政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是,兽药产业得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生产规模不断扩大,质量保证能力不断增强,产业效益不断提升,“天津”品牌影响力越来越大。
二 是,兽药产业管理能力不断提升。生产环节,开展了两轮兽药GMP飞行检查,实施了兽药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备案管理,建立了分级监管机制。经营环节,持续开 展了兽药经营企业月检查、兽药产品备案、购销渠道清理等日常监管工作,规范了乡镇畜牧兽医站的兽药经营行为,基本建立了守法、诚信、规范的兽药市场秩序。 使用环节,实施了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加大了兽药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力度,养殖户兽药识假辨假能力、安全用药意识明显增强,兽药使用行为明显规范。质量监管和 残留监控环节,完成兽药质量监督抽检400批次、兽药残留监控480批次,严格实施了不合格产品后续跟踪抽检工作。通过强化监管,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 较为规范,兽药市场秩序规范有序,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三是,兽药执法监督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机构建设上,依托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积极推进 兽药管理综合执法,为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重要组织保证。能力建设上,多次开展兽药执法培训,基层兽药执法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假劣兽药查处上,组 织了11次假兽药集中清缴,开展了兽药质量集中抽检、非药品清理等专项活动,有力震慑了制假售假行为。
会议强调,各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2014年度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总体部署,切实抓好7个方面工作的落实,确保兽药质量安全。同时,还要突出重点。
(一)严格生产管控。对兽药生产企业的季度检查率和飞行检查率达到100%。要重点整治擅自改变车间布局和主要设备、物料和卫生管理混乱、批生产检验记录不规范等行为,严厉查处无批准文号生产、GMP厂外生产、受托生产、不按国家标准生产等违法行为,依法取缔违法企业;
(二) 严格经营规范管理。认真梳理近年来群众举报多、假劣兽药多、不确认兽药多、违法次数多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严重违法的,依法予以吊销、取缔。在4和9月 份,分别组织开展兽药经营企业清理整顿活动。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兽药GSP及我市兽药GSP实施细则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或屡教 不改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经营许可证;
(三)加大假兽药查处。对日常监管、质量监督抽检发现的假劣兽药,立案查处率达到100%。对群众 投诉举报的案件,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有果”,案件查办率和反馈率达到100%。严格执行案件督办、限期办案、联合办案、案件移交、案件曝光管 理制度,督办的案件,要限期办结,上报率达到100%;
(四)严格按照农业部要求,全面清缴查处不确认兽药,并加大对相关兽药生产经营单位的处罚力度。要通过兽药产品备案、兽药生产经营企业信息上传等形式,建立兽药产品数据库,及时掌握市场动态。
(五)加强执法能力建设。通过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兽药监督执法能力。通过制定兽药GMP、GSP日常检查、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后续跟踪抽检、假劣兽药查办等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兽药监管工作。通过兽药监管服务平台,提升我市兽药监管的信息化水平。
会 议要求,各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要客观面对兽药监管工作“难度大、隐患多、能力弱、要求高”的现状,充分认识我们肩负的法律责任,真正将兽药监管工作列入重 要的议事日程。要本着严格执法监管和推进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的原则,坚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 肃的问责,抓好兽药监管工作,共同维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各区县分管兽药药政工作的局长、主管兽药药政管理的科长或所长,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市兽药饲料监察所有关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