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五水共治工作,深入贯彻执行《青田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和规范管理三年行动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结合青田实际情况,青田县农业局近日出台了《青田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归县环保局主管,县农业局负责技术指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实施治理。各个畜禽养殖场业主是治污主体,必须切实承担治理责任,强化治理投入。方案还对畜禽养殖场的干湿分离、雨污分流建设工艺、储粪池容积、沼气工程建造要求等做了详细规定。
青田县畜牧兽医局局长孙永夫表示,《青田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出台,将进一步推进实行农牧结合的生态经营模式,对实现从传统农业“资源-畜产品-废物排放”的生产过程向“资源-畜产品-再资源化”生产过程转变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