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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畜牧兽医局开展第二阶段兽药残留监控抽检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16  来源:牡丹江市畜牧兽医局  浏览次数:259
核心提示:按照《2014年度黑龙江省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黑牧药政[2014]27号)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兽药监控,保证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4月14日— 16日,牡丹江市畜牧兽医局开展2014年第二阶段兽药残留监控抽检工作,共抽检兽药残留样品35批次。主要监测猪肝、猪肉、牛奶等畜产品,监测项目以氨基糖苷类、β-内酰胺尖、氟喹诺酮类、卡巴氧和喹乙醇残留标示物、磺胺类、四环素类为主。现35批次的兽药残留样品已送至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待检。此次兽药残留抽检工作同兽药使用环节监督检查相结合,检查养殖场

按照《2014年度黑龙江省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黑牧药政[2014]27号)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兽药监控,保证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4月14日— 16日,牡丹江市畜牧兽医局开展2014年第二阶段兽药残留监控抽检工作,共抽检兽药残留样品35批次。主要监测猪肝、猪肉、牛奶等畜产品,监测项目以氨基糖苷类、β-内酰胺尖、氟喹诺酮类、卡巴氧和喹乙醇残留标示物、磺胺类、四环素类为主。现35批次的兽药残留样品已送至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待检。

此次兽药残留抽检工作同兽药使用环节监督检查相结合,检查养殖场(户)用药记录和库存兽药产品,查看兽药的来源、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是否认真执行休药期规定。

通过开展兽药残留抽检工作,强化了兽药残留全程监管,保证了动物产品质量,促进了养殖业稳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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