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全区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区农业局加大监管工作力度,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为提高全区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加快推进全区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 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在区政府领导下,成立由农业、卫生、工商、质检、工业和公安等部门组成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各类专项整 治实施方案,把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 确保监管到位,监管工作有序展开,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是加强养殖源头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养殖户的教育和引导,提高素质, 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规范养殖行为,建立健全养殖档案,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重点查处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莱克多巴胺、苏丹红等有 毒有害物质的现象以及各种掺杂使假的违法行为,杜绝违法行为,为此区政府与各乡镇都签订了《襄城区2013年—2017年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 理责任状》,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从2013年起每年都与规模养殖场(大户)全部签订《安全使用兽药责任书》。
三是加强畜产品监测抽检, 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配合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大抽查力度,提高抽样检测频率,重点抽检生鲜奶中三聚氰胺、生猪瘦肉精等有害物质,对规模养殖 户进行全面抽检,及时公布。工作中,协助市疫控中心对辖区内50头以上的猪场、20只以上的羊场和家畜交易市场不定期地进行“莱克多巴胺”、“盐酸克伦特 罗”尿样检测,严禁使用违禁投入品,加大兽药、饲料市场执法监督力度,经过抽尿样速测未发现有养殖单位添加“莱克多巴胺”、“盐酸克伦特罗”等违规违禁药 物行为。
四是加强畜禽养殖场监管。对畜禽养殖场实行登记管理,派驻动物防疫监督人员实行“一对一”驻场监管,责任到人,监管到户,动物防疫 监督人员对各畜禽养殖场用药、用料等记录进行经常性检查,指导监督畜禽养殖场科学用药、用料,安全生产。同时,督促养殖户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建立兽药使用 台帐,规范生产记录和销售记录,以保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有可溯性,从而增强了广大养殖户依法养殖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