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青岛市局“2014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部署”要求,近期黄岛区卫监所大力开展泔水养猪整治活动。
一是加大排查力度,抓好重点区域。加大对畜禽养殖环节的排查力度,排查畜禽养殖环节是否使用宾馆、饭店或集体食堂的泔水饲喂畜禽或者有使用泔水饲喂畜禽的迹象;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等“泔水养猪”易发区域和曾经使用泔水饲喂畜禽的养殖场(户),防止“泔水养猪”现象回潮。目前,共排查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20个村庄、42个养殖场(户)。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加大处罚力度。严格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制度,如实记录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同时加大处罚力度,对确实使用泔水饲喂畜禽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青岛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条例》和《青岛市市级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