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陆川县在九洲江流域2公里范围内设限养区,200米范围内设禁养区,并采取“劝、改、拆、变”四举措,对流域内养殖场进行综合整治。
“劝”:劝阻了3家养猪企业暂停建设,动员了禁养区内的陆川县联发猪场大垌分场进行搬迁,对在限养区的陆川县大塘坡猪、鸡场进行了减量养殖,生猪养殖量由原来的7000多头减到现在的5000多头。
“改”:对流域内直排、不达标排放的养殖场进行整改。目前,已对限养区内16家规模养殖场进行了标准化建设,对限养区内其它规模养殖场进行养殖业减排改造,减少养殖污染物排放。
“拆”:对达不到整治要求的,采取关闭拆除措施。目前,已对禁养区内10头以上的43家直排养殖场(户)进行了拆除,拆除养殖场8146平方米,发放补偿资金300多万元。
“变”:“全国养猪大县”为“中药材生产大县”,为生猪“搬家”给生态让路,走生态可持续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