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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开展春季饲料和“瘦肉精”监管工作专项督导检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10  浏览次数:179
核心提示:为确保第一季度饲料产品质量安全,避免发生“瘦肉精”事件,濮阳市畜牧局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成立督导组对濮阳市各县(区)饲料和“瘦肉精”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在督导检查过程中,督导组要求各县(区)饲料监管部门和生产企业负责人,一是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规模以上养殖场进行一次拉网式瘦肉精检测,做到不留死角,严禁发生违法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品行为,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重点做好饲料经营企业和养殖企业的饲料监管,严禁私自拆包、违法添加兽药原粉及违禁物质。四是做好对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

为确保第一季度饲料产品质量安全,避免发生“瘦肉精”事件,濮阳市畜牧局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成立督导组对濮阳市各县(区)饲料和“瘦肉精”工作进行了 督导检查。在督导检查过程中,督导组要求各县(区)饲料监管部门和生产企业负责人,一是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规模以上养殖场进 行一次拉网式瘦肉精检测,做到不留死角,严禁发生违法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品行为,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重点做好饲料经营企业和养殖企业的饲料监管,严 禁私自拆包、违法添加兽药原粉及违禁物质。四是做好对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的学习贯彻落实,积极引导企业整改,争取年内完成饲料生产 企业换证工作。

通过督导检查发现个别企业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原料采购、生产、销售、化验室各环节记录不规范、不详细。二是个别企业生产环境 差,存在安全隐患。三是个别企业标签不规范,不打生产日期。四是部分企业增加生产线,法人变更没有及时上报,存在违规生产现象。五是个别企业化验室设备、 人员不齐全,自检能力差,达不到《条例》要求。六是个别饲料经营企业存在拆包、加工现象。七是瘦肉精监管在牛、羊养殖环节比较薄弱。以上发现问题的企业均 在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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