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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采取四措施助推新增补贴品种农业保险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08  浏览次数:167
核心提示:为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农业生产中的风险保障作用,济宁市财政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采取四条措施助推新增补贴品种农业保险工作。 一是及时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及时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强农惠农政策,加大农业保险支农力度,会同市农业委、林业局、畜牧兽医局和金融办联合转发了《山东省农业保险新增补贴品种实施方案》,并决定从2014年起,在全市范围内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即:新增花生、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公益林、商品林(仅指用材林)、日光温室(仅指冬暖式日光温室蔬菜大棚)、苹果、桃9个补贴品种,保险财政补贴

为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农业生产中的风险保障作用,济宁市财政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采取四条措施助推新增补贴品种农业保险工作。

一是及 时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及时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强农惠农政策,加大农业保险支农力度,会同市农业委、林业局、畜牧兽医局和金融办联合转发了《山东省 农业保险新增补贴品种实施方案》,并决定从2014年起,在全市范围内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即:新增花生、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公益林、商品林 (仅指用材林)、日光温室(仅指冬暖式日光温室蔬菜大棚)、苹果、桃9个补贴品种,保险财政补贴品种有原来的小麦、玉米、棉花3个增至12个。市县两级财 政部门按照实施方案,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强化信息沟通,加强工作合力,为共同推进农业保险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精心组 织保险新增品种财政补贴资金测算。市、县两级财政部门,积极与当地农业、林业、畜牧等部门和保险经办机构,结合以往种植、养殖规模和当地实际情况,对 2014年度的新增保险品种、规模和补贴资金进行了测算,落实了保费补贴配套资金。并及时编报上级财政资金预算申请,为确保财政补贴资金足额安排提供了资 金保障。

三是明确市县保费补贴比例。在对9个新增补贴品种种植、养殖规模和实际情况进行测算统计的基础上,结合市县两级的财力情况,明确了 市县两级财政补贴比例。即:对市县财政承担20%的花生、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公益林险种,县级财政承担10%;对市县财政承担25%的商品林险种, 县级财政承担15%;对市县财政承担30%的日光温室(仅指冬暖式日光温室蔬菜大棚)、苹果、桃险种,县级财政承担20%,剩余保费全部由市级财政承担, 从而为减轻县级财政压力提供资金支持。

四是加强政策宣传。为把党和政府坚持服务和改善民生的惠民政策送到老百姓身边,鼓励农民积极参加,增 强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市财政先后通过大众日报、齐鲁晚报、济宁日报等宣传媒体,对我市2014年农业保险品种、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责任、保费财政补 贴比例等进行了广泛宣传,为助推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提供了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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