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政策有效落实,沈阳市动物检疫所开展市本级屠宰企业重大动物疫情集中排查工作。
一、严格屠宰检疫集中排查。组织官方兽医开展入场生猪地毯式排查,核对并详细登记每批次生猪入场数量、起运地点、到达地点、动物检疫合格规范填写、畜禽标识相符等情况,做到排查登记不漏项,发现问题快速处置;开展冷库储藏产品集中登记,核对生产批次、生产日期、出入库数量、检疫标识粘贴等情况,杜绝倒货串货、储藏销售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违纪行为。
二、严格跨省输入动物落地监管。对省外输入生猪逐只进行临床健康检查,认真核对检疫证明、瘦肉精检测报告、跨省输入生猪检疫申报单,严格执行隔离、消毒等检疫监管措施,对私自调运、未经指定通道进入和未按规定执行跨省输入易感动物检疫申报等违法行为按相关规定严格处理。
三、严格动物疫病防控政策。敦促企业严格执行动物疫病防控政策,切实做好屠宰生产区域、生猪和产品运输车辆清洗消毒工作,做到生猪车辆清洗不净不出场、产品车辆消毒不彻底不装货,待宰圈不消毒不准宰。同时,对生产、运输环节产生的粪便、下料、垫草等废弃物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消除重大动物疫情隐患,确保动物疫情防控政策的有效落实。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重大动物集中排查领导小组,强化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物资储备,让每位官方兽医充分认识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集中排查工作要求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