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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开展为期7天的春季食品安全集中大检查活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04  浏览次数:179
核心提示:随着天气转暖、气温回升,人民群众旅游、聚餐等活动不断增加,食品生产、销售、消费进入高峰期,而食品保质期缩短、容易变质,食品安全监管迎来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敏感时期。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莱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部署,从4月3日起,莱芜市将开展为期7天的春季食品安全集中大检查活动。 据记者了解,此次检查覆盖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监管全过程。 一查种植养殖环节。检查各类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标识的使用情况,对假冒违规使用认证标识的按规定予以查处。 二查生产加工环节。

随着天气转暖、气温回升,人民群众旅游、聚餐等活动不断增加,食品生产、销售、消费进入高峰期,而食品保质期缩短、容易变质,食品安全监管迎来风险 集中、问题易发的敏感时期。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莱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部署,从4月3日起,莱芜市将开展为期7天的春季食品安全集中大检查活 动。

据记者了解,此次检查覆盖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监管全过程。

一查种植养殖环节。检查各类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标识的使用情况,对假冒违规使用认证标识的按规定予以查处。

二 查生产加工环节。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行为。对未按规定获得生产许可擅自生产食 品的企业和加工制售伪劣食品的小作坊,限期纠正或坚决取缔;对不能持续满足食品药品安全条件、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撤销其相关许可。

三查食品流通环节。对无证照经营食品的,予以纠正和处罚,对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查清进货渠道和生产源头,依法予以严惩。

四查餐饮服务环节。对无许可证照经营的餐饮单位、食堂、摊点等,予以纠正、处罚或取缔;对使用“地沟油”、违禁添加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依法严厉打击;现场存在脏、乱、差现象的,并加大整改处罚力度,防止出现反弹。

五 查畜禽屠宰环节。强化活禽、生猪(牛、羊)产地和屠宰检疫,严惩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利用病死畜禽加工食品、冒用或使用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或标志等违法行 为。严查加工、出售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肉品等行为。对未经批准的私屠滥宰场所坚决予以取缔,对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猪肉和注水肉的予以严肃查处。

六查餐饮具生产使用环节。严厉打击无照从事餐饮具集中消毒经营服务行为,取缔不具备食品安全基本条件、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具消毒企业。重点查处使用不合格餐饮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

大检查活动由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水利与渔业局、教育局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分工组织实施。在检查工作中,发现涉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将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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