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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保定市为有效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4月1日起实行动物检疫电子出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04  浏览次数:230
核心提示:4月3日,记者从保定市畜牧水产局获悉,自4月1日起,保定市辖区26个县(市、区)全部实行动物检疫电子出证,标志着使用多年的手写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正式成为历史。 据了解,《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是依据《动物防疫法》授权,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兽医出具的,标示某一动物或动物产品已经检疫且合格的制式法律文书。消费者可根据动物产品经营者是否持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判定该动物产品是否经过检疫。出售未经检疫的动物或动物产品的行为属违法行为。手工填写《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给伪造或者变造、买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不经检

4月3日,记者从保定市畜牧水产局获悉,自4月1日起,保定市辖区26个县(市、区)全部实行动物检疫电子出证,标志着使用多年的手写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正式成为历史。

据 了解,《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是依据《动物防疫法》授权,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兽医出具的,标示某一动物或动物产品已经检疫且合格的制式法律文书。消费者 可根据动物产品经营者是否持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判定该动物产品是否经过检疫。出售未经检疫的动物或动物产品的行为属违法行为。手工填写《动物检疫合格 证明》给伪造或者变造、买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不经检疫出证以及不规范填写等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电子出证的施行,能够从根本上改变过去手写检疫 证不规范、字迹难辨认、易涂改等问题,最大限度杜绝伪造、买卖不经检疫出具检疫证明的现象,对推进动物产品质量追溯等方面发挥巨大的作用,为有效保障动物 产品质量安全增加了一道保险。

近年来,保定市不断加强动物卫生监督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共投入500多万元,建设了市县两级信息中心,购置了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执法指挥平台、采样检测设备等,极大提高了我市检疫监督工作效率,提升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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