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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开展针对禽畜及其产品的专项整治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03  浏览次数:248
核心提示:近日从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坚决防止问题肉品流入餐桌,保障公众饮食安全,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进一步严查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加强食品质量追踪溯源管理。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肉品,要注意索证索票。 为防止问题肉品流入餐饮消费环节,玉林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并落实好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制度。按规定,采购猪肉时,应索取“两证两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检验合格证、肉品检验合格印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验讫章),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时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生

近日从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坚决防止问题肉品流入餐桌,保障公众饮食安全,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进一步严查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加强食品质量追踪溯源管理。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肉品,要注意索证索票。

为 防止问题肉品流入餐饮消费环节,玉林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并落实好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制度。按规定,采购猪肉时,应索取 “两证两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检验合格证、肉品检验合格印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验讫章),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时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 的生猪定点屠宰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采购牛、羊、鸡、鸭、鹅等畜禽产品时,应索取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采购进口肉类应当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 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复印件、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采购熟肉制品时应当索取留存供货方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并 定期实地查看供货商生产加工场所,预防冒用证照行为发生。

玉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凡违反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采 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采购使用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禽畜,或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的,将依据《食品安全 法》的有关规定,坚决予以严厉处罚。在检查中若发现问题肉品,监管部门将开展追踪溯源工作,倒查上游环节的食品生产经营情况,查看肉品生产加工场所。为确 保消费者的饮食安全,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近期我市还将整合力量,加强各相关部门的配合,开展针对禽畜及其产品的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肉类生产、加 工、流通、餐饮等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销售无检疫检验合格证或检疫检验不合格肉品等违法行为,严防问题肉品流入餐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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