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番禺区获悉,该区为规范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动物疫病、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及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正式出台了辖区内畜禽养殖禁养、限养、适养区域划定方案,并划定禽畜禁养、限养、适养区域。
根 据方案内容介绍,番禺辖区内设定禽畜禁养区的主要有几大类区域,一是该区市桥街、桥南街、小谷围街行政区域内;二是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 的核心区和缓冲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文物和历史遗迹保护区;三是城镇居民生活区、学校、医院、商业区、工业区及其周边纵深500米范 围内;四是主要交通道路(国道、省道、高速公路)两侧500米范围内等,这些范围的禁养区内,禁止任何畜禽养殖的区域。
而划定的“禽养殖限养区”则包括金山大道、105国道至钟林收费站以北区域;钟村街和石壁街行政区域内105国道至钟林收费站以南区域;东环街、沙头街和大龙街行政区域内。要求在这些范围内禁止养殖场户养殖生猪、肉牛及奶牛。
除了禁养区、限养区,哪些地方可以是畜禽养殖适养区?对此,方案称,除禁养区、限养区以外的区域为畜禽养殖适养区,鼓励养殖场户在适养区内发展生态型和资源综合利用型的畜禽养殖。
按照新规的管理要求,在禁养区范围内已建成的畜禽养殖场户,以及限养区内禁止养殖的生猪、牛(肉牛、奶牛)养殖场户,需限期搬迁、关闭或取缔;而在适养区内已有或新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从事畜禽养殖的,应按照国家规划、用地、环保、防疫等要求申请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