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生猪养殖大户因猪肉价格波动遇到的风险,调动养猪户的积极性,稳定生猪有效供给,今年邹平县拿出15万元,推出了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财政补贴试点项目,单头猪保险金额1200元,保险费12元,全部由财政负担。
所 谓生猪价格保险是以生猪为保险标的,以生猪价格指数为保险责任的一种保险,在保险期间内生猪平均价格指数低于保险责任约定的价格指数时,视为保险事故发 生,保险公司将按合同进行赔偿。我国目前生猪生产盈亏平衡点为“猪粮比”6:1,低于6:1时养殖户亏损。生猪价格指数保险以发改委公布的“猪粮比”为参 照,发改委每周发布一次“猪粮比”。在保险期内,如果平均“猪粮比”低于6:1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给予养殖户赔偿。
本次试点范围为全县养殖生猪出栏量前50名的养殖户,试点户可以自愿申请,畜牧兽医等相关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为养殖户办理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财政部门将保险费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