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县幅员面积较大,草山草坡资源十分丰富,适宜发展牛羊等草食牲畜。为了加快牛羊产业的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武隆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大力发展牛羊产业的扶持政策。政策规定:符合畜禽标准化建设要求,规模养牛场达到50头(含50头)以上养殖标准的,分别按照每个场2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每增加10头养殖规模并同步配套标准化圈舍的,增加补助5万元;能繁母牛养殖规模在50头以上,按照产仔数量,给予每头1000元的补助。规模养羊场母羊达到50只(含50只)以上养殖标准的,分别按照每个场1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每增加10只能繁母羊并同步配套标准化圈舍的,增加补助2万元。扶持时限从2013年至2016年。
其标准化要求具体如下:一是圈舍建设标准:每头牛不得低于5平方米,母羊每只不得低于4平方米,屋顶采用小青瓦、水泥彩瓦、西瓦。海拔300—800米地区须配套建设封闭式产羔舍,800米以上地区必须建设封闭式羊舍。养殖场实行净污分开、雨污分流、干清分离。配套建设化粪池或沼气池、干粪堆放场(必须遮盖)等粪污处理设施,未造成污染,符合环保要求。二是配套建设办公、住宿、兽医室等功能用房。缺乏天然防疫屏障,有防疫安全隐患的养殖场必须建立实体防疫围墙。三是设备设施建设标准。配套建设精料、干草、青贮(袋贮)等草料储存设施。配套购置铡草或揉搓等草料加工机械。四是牛羊引种标准:县外引进的牛或种羊需经过备案审批,必须持有引种备案单、《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引入后有所在乡镇畜牧兽医站留验观察证明,母牛不得低于引进总量的五分之一,县内买卖引进的牛不享受补贴。县内引进种羊,必须在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资质的养殖企业购进(或者到畜牧主管部门备案指定的种羊场引种),同时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销售企业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五是规模认定:规模牛场常年存栏不得低于50头,规模羊场的能繁母羊常年存栏不得低于50只,新增牛和新增能繁母羊必须是在50头(只)的基数标准上起计算增量。六是单场补助限额:牛养殖(企业、场、户)当年单场补贴不超过120万元;羊养殖(企业、场、户)当年单场补贴不超过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