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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全市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须在6月30日前关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02  浏览次数:277
核心提示:去年,莆田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共拆除关闭畜禽养殖场(户)8102家、面积247.13万平方米。但个别县(区)和乡镇进展较为缓慢,个别地方出现严重“反弹复建”现象,“两溪”流域水质还未根本好转。 今年,莆田市将继续拨付1000万元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县区被列为整治工作责任主体,若验收不合格,主要领导将受处分。近日,莆田出台《莆田市2014年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级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责任,继续加大整治力度。 整治范围和对象:全市禁养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必须在今年6月3

去年,莆田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共拆除关闭畜禽养殖场(户)8102家、面积247.13万平方米。但个别县(区)和乡镇进展较为缓慢,个别地方出现严重“反弹复建”现象,“两溪”流域水质还未根本好转。

今年,莆田市将继续拨付1000万元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县区被列为整治工作责任主体,若验收不合格,主要领导将受处分。近日,莆田出台《莆田市2014年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级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责任,继续加大整治力度。

整 治范围和对象:全市禁养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必须在今年6月30日前拆除关闭;全市禁建区范围内除经公示拟保留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以外,其他畜禽养殖场 (户)必须在今年6月30日前拆除关闭;全市可养区范围内除经公示拟保留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以外,其他畜禽养殖场(户)必须在今年8月31日前拆除关闭; 全市拟保留的畜禽养殖场必须在今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和备案手续方可保留,否则必须在今年10月31日前完成拆除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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