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已于3月1日正式实施,沈阳市动物检疫所于近日组织驻场官方兽医召开畜产品安全座谈会,要求各位驻场官方兽医准确把握国家和省市有关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新论述、新部署、新举措,努力形成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新布局,适应质量安全监管的新要求。
一、摆正位置,增强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2014年中央1号文件第一次将食品安全纳入公共安全体系,当前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所处位置更加突出,重视程度前所未有。要求各位官方兽医要从更高层次认识、更宽范围把握、更新角度谋划,更大措施推进,切实履行好肩负职责,把畜产品质量安全推向更高水平。
二、强化责任,提升畜产品质量监管能力。随着食品安全机构改革,畜产品安全监管由畜牧兽医、商务、工商等部门分段监管,逐步调整为畜牧兽医和食药两个部门监管,要求驻场官方兽医抓住畜禽屠宰划归畜牧兽医部门管理这一有利时机,不断健全体制,理顺机制,创新模式,强化支撑,加快提升屠宰环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三、创新模式,改进畜产品质量监管措施。食品安全既是“产”出来,也是“管”出来,同时还是“创”出来的。要求官方兽医认清“一手抓检疫监管,一手抓标准化生产、一手抓品牌示范”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战略布局,围绕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检验监测实施、重点环节治理等方面加大监管力度,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升级。
四、明确责任,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针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础薄弱,社会对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敏感性增强的实际情况,要求驻场官方兽医明确自身畜产品质量监管责任,始终保持畜产品质量安全高压态势,同时强化屠宰企业管理人员和协检员培训,让企业明确自身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