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兽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使用管理,鹤岗市畜牧兽医水产局举办了兽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培训班。兽药经营企业、诊疗机构的相关人员及养殖场户共计47人参加了培训。
会上,兽医科柴春丽副科长传达了《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及农业部第197号文件公告,要求经营场所对兽用处方药与兽用非处方药分区或分柜摆放,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或张贴“兽用处方药必须凭注册执业兽药处方购买”提示语,并为参训人员细致的讲解了“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概念”及农业部兽用处方药遴选原则,以便于兽药经营和使用者更好的经营和使用兽药,从而确保肉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