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编办获悉,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省编委日前下发通知,将省商务厅有关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省农业厅。
调整后,省农业厅新增以下职责:起草省畜禽屠宰相关法规草案,制定配套规章、规范;制定全省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全省畜禽屠宰行业统计;负责全省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技术鉴定等活动。
据了解,调整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职能是本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这次调整进一步理顺了我省禽畜屠宰监督管理体制,对促进禽畜屠宰行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