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镇动监所对所辖区内的规模饲养场(小区)、屠宰场、散养户及动物经纪人进行逐户走访,向他们宣传病死动物及其产品对动物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安全严重的危害。饲养户随意丢弃病死畜禽,不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极易造成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扩散蔓延,屠宰场加工病死动物,经纪人贩运病死动物等都是严重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违法犯罪。增强管理相对人守法经营意识。
法库镇动监所还落实区域监管模式责任到人,加强对饲养场(户)随意抛弃病死动物行为的监管,落实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制度,确保其不出场、不出村。还与饲养场(户)签订《动物防疫活动承诺书》,与散养户签订《守法饲养公约》,与屠宰场、动物经纪人签订了《不加工经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承诺书》,提高管理相对人守法自律意识。
此外,法库镇动监所还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一、是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设施建设,畜禽规模养殖场、定点屠宰场必须配套建设相应规模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立无害化处理记录台帐,实行无害化处理报告制度。二是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责任,明确畜禽养殖者和屠宰场、动物经纪人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者,并承诺在饲养或屠宰经营环节中一旦发现病死畜禽及其产品将及时上报动监所,并在动监所监督下在场内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病死畜禽不外流,否则将按照《动物防疫法》严肃处理。三是加强检疫监督检查,确保来源不明病死畜禽切实进行无害化处理。将在巡查中发现的丢弃病死畜禽、检疫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动物卫生违法案件中没收的病死畜禽及其产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关系到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公共卫生安全。是切实保障我县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食肉安全的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