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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决定今年再创建300个畜禽标准化示范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23  来源:甘肃农民报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211
核心提示:为加快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不断提升畜禽养殖标准化生产水平,农业部近日印发《2014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国生猪、奶牛、蛋鸡、肉鸡、肉牛和肉羊优势区域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再创建300个畜禽标准化示范场。据悉,本次畜禽养殖场标准化创建的主要内容包括: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同时,该《方案》明确指出,参与创建的规模养殖场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养殖场备

为加快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不断提升畜禽养殖标准化生产水平,农业部近日印发《2014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国生猪、奶牛、蛋鸡、肉鸡、肉牛和肉羊优势区域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再创建300个畜禽标准化示范场。

据悉,本次畜禽养殖场标准化创建的主要内容包括: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同时,该《方案》明确指出,参与创建的规模养殖场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档案完整,两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和质量安全事件发生。此外,还需满足以下基本要求:生猪:能繁母猪存栏300头以上,且年出栏肥猪5000头以上;奶牛:存栏奶牛300头以上;蛋鸡:产蛋鸡养殖规模(笼位)在1万只以上;肉鸡:单栋饲养量5000只以上,年出栏量10万只以上;肉牛:年出栏育肥牛500头以上,或存栏能繁母牛50头以上;肉羊:农区存栏能繁母羊250只以上,或年出栏肉羊500只以上的养殖场;牧区存栏能繁母羊400只以上,或年出栏肉羊1000只以上的养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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