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疫情排查工作。结合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组织精干技术力量,对全县家禽养殖场户、农贸市场及活畜禽交易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家禽有无批量死亡、突发死亡、临床症状异常等情况;对全县家禽养殖密集区和活禽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扩大抽样比例。
二、加大疫情监测力度。按照苏农办牧〔2013〕6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H7N9禽流感监测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县畜牧兽医站坚持每周采样检测一次,每次对两个规模养殖禽场进行采样,每个规模禽场每次采集20只家禽的对应血样、咽喉和泄殖腔拭子。
三、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动物H7N9禽流感疫情日报告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收集疫情信息,每天下午2:00各乡镇按时向县农委上报当日疫情排查情况,重点报告排查进度、排查场所、排查对象、家禽健康状况和有无发现异常情况。
四、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对禽类饲养场、禽类屠宰场、活禽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监督检查,查验是否具备相应的动物防疫条件、出栏或屠宰前是否申报检疫、上市家禽是否持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病死畜禽是否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五、强化疫情应急管理。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县农委制订了H7N9禽流感应急处置工作方案,成立了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和应急预备队,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熟悉工作流程,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工作需要。同时严格应急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六、加强防控合作机制。县农委加强与卫生、工商、城管等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调联动,建立联防联控合作机制,落实综合防控措施,共同做好动物H7N9型禽流感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