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实施之际,我县组织专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兽药、饲料市场专项整顿。
此次整顿的重点 是:加大对全县所有经营企业、门店和规模养殖场的监督检查,绝不允许经营假冒、伪劣兽药(包括假冒的、无有效期和过期的、无产品批文批号或批文批号过期 的、以及其它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和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瘦肉精、三聚氰胺、苏丹红等);绝不允许经销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无生产许可证 和产品批准文号以及过期、变质、污染的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同时,要求所有的经营企业、门店严格执行兽药、饲料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 明产品合格证明,并向供货商索取由其本人签字的法定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单、产品批文批号、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督促饲料及饲料添加剂 供货商主动带齐以上手续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备案,并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的要求,如实建立并记录好兽药、饲料进货和销售两本台帐。要求经营企业、门店严格执 行兽药分类管理制度、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标识制度、兽用处方药经营制度、兽医处方权制度和兽用处方药违法行为处罚制度;与经营企业、门店签订兽药、饲料 及饲料添加剂合法经营承诺书,及时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迅速处理,不留隐患,以确保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