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东莞市编办的会议讨论了新一轮的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随之出现系列权责调整。东莞市经信局已经将部分行政处罚裁量权转接出去,酒类流通监督管理职能划入食药监局,民用爆炸物的相关违法行为处理上交省级国防科技主管部门负责。
新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经过修改后正式报送。关于注水猪肉等生猪屠宰以及节能减排的部分相关职责,也将分别转交给农业局和发改局,但虚报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数量、屠宰流程记录等,仍在经信局负责的列表之内。
经信局在致东莞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报送函上介绍,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行为、生猪注水等行为的行政处罚,已经转交给农业局。
其中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按《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规定对“病害猪进行无害化处理”这一行为,未按规定处理的情况处罚权力已经移交出去,而“货主虚报无害化处理数量的情况还归经信局”负责:“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处罚职责也转交出去,而“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者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的处罚权力还保留在列表上。
酒类的裁量转移比较彻底。未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或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提供服务的行为,以及散装酒、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保健酒等,都属于被移除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