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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部署农业部2014年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监测工作任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18  来源:省畜牧兽医局“瘦肉精”整治办公室  浏览次数:259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深入推进“瘦肉精”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活畜养殖中使用“瘦肉精” 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的通知》(农办牧[2014]6号)要求,日前,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制定下发了实施“农业部2014年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监测计划工作方案”, 就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监测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本次监测任务:计划监测500个养殖场(户),其中养猪场(户)300个、肉牛(羊)养殖场(户)200个。监测对象:(1)生猪养殖场(户)以年出栏50-500

为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深入推进“瘦肉精”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活畜养殖中使用“瘦肉精” 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的通知》(农办牧[2014]6号)要求,日前,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制定下发了实施“农业部2014年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监测计划工作方案”, 就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监测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本次监测任务:计划监测500个养殖场(户),其中养猪场(户)300个、肉牛(羊)养殖场(户)200个。

监测对象:(1)生猪养殖场(户)以年出栏50-500头的为重点,同时兼顾其他规模的养殖场(户)。每个养殖场(户)抽取活畜尿液2-3个,其中:年出栏250头以下的抽取活畜尿液2个、年出栏250头以上的抽取活畜尿液3个。(2)肉牛养殖场(户)以年出栏10-100头的为重点,同时兼顾其他规模的养殖场(户)。每个养殖场(户)抽取活畜尿液2-3个,其中:年出栏50头以下的抽取活畜尿液2个、年出栏50头以上的抽取活畜尿液3个。(3)肉羊养殖场(户)以年出栏20-200头的为重点。每个养殖场(户)抽取活畜尿液2-3个,其中:年出栏100头以下的抽取活畜尿液2个、年出栏100头以上的抽取活畜尿液3个。

时间安排:全年任务分上、下半年二阶段完成。第一阶段为3月15日-5月3日;第二阶段为8月8日-10月10日。

监测地区和任务分配:第一阶段监测地区为哈尔滨市、牡丹江市、绥化市、鸡西市4个地级市,监测养殖场(户)数量为250个;第二阶段监测地区为齐齐哈尔市、佳木斯市、大庆市、双鸭山市4个地级市,监测养殖场(户)数量250个。

监测样品及检验项目:监测样品为育肥后期的生猪、肉牛和肉羊尿液;检验项目为盐酸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本次监测任务由省畜牧兽医局“瘦肉精”整治办公室、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和相关市县畜牧兽医局共同组织实施。抽样和现场筛选工作由各市畜牧兽医局完成,对现场筛选中出现的阳性样品由省兽药饲料监察所进行检验确认。省畜牧兽医局检验机构将按照上、下半年两个阶段分别向农业部报送监测结果。

省畜牧兽医局还就抽样监测、异议处理和阳性动物处理等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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