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根据“五水共治”总体部署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要求,组织开展并完成了规模猪场养殖环境排查工作。排查做到了“三扩大”:
一是对象从中大型猪场扩大到包括存栏30头以上小型规模的所有养猪场
二是范围从禁限养区为重点区域扩大到全市所有镇街
三是线路从市镇级河道及一般河渠扩大到所有河道河渠
排查内容包括养殖场位置、周边河渠、存栏数量、治理设施、消纳利用、排放方式等情况。目前排查工作已经全面完成,共调查809家养猪场,下阶段将对排查底细进行分类梳理,提出整治建议,并为编制农业水环境治理三年行动规划提供基础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