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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 潢川县畜牧局高度重视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15  浏览次数:176
核心提示: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潢川县畜牧局高度重视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精心筹划、周密部署、严格执法,切实保障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 该局近期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分为两组,对我县主要集贸市场、冷鲜肉类连锁店、大型超市、冻库、规模养殖场、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以及屠宰加工场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情况; 二、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药物及其化合制剂; 三、假劣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潢川县畜牧局高度重视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精心筹划、周密部署、严格执法,切实保障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

该局近期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分为两组,对我县主要集贸市场、冷鲜肉类连锁店、大型超市、冻库、规模养殖场、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以及屠宰加工场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情况;

二、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药物及其化合制剂;

三、假劣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

四、集贸市场、冷鲜肉类连锁店、冻库、生猪交易市场、大型超市肉制品检疫安全以及台账建立情况;

五、饲料生产经营企业二维码追溯制度落实情况;

六、相关管理制度及企业主体责任制落实情况;

七、规模养殖场的监管;

八、定点屠宰场的检验监管。

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车辆20余两次,执法人员70余人次,检查各类涉牧企业33家近60次,除个别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没有落实二维码追溯制度外,没有违法违规现象发生。对于未落实河南省饲料兽药二维码追溯制度的企业,一律予以口头警告,责令改正,并列入今年重点抽检范围。该局将严厉打击违反畜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全力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社会安定和谐,促进我县畜牧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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