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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博湖县700万元扶持畜牧业生产发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13  来源:新疆新闻网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240
核心提示:记者从新疆巴州博湖县农业畜牧和兽医局获悉,2014年该县制定并出台了《2014年农区畜牧业发展实施方案(试行)》,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由县财政拿出700万元加大对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补助,扶持和助力农区畜牧业发展。据了解,根据博湖县《2014年农区畜牧业发展实施方案(试行)》,该县财政一次性给予标准化暖圈、禽舍600万元的奖励(1000平方米以上标准化猪圈补助6万元、500平方米以上标准化牛羊暖圈补助3万元、1000平方米以上标准化禽舍补助5万元);牛、羊补贴50万元(引进奶牛10头以上,每头

记者从新疆巴州博湖县农业畜牧和兽医局获悉,2014年该县制定并出台了《2014年农区畜牧业发展实施方案(试行)》,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由县财政拿出700万元加大对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补助,扶持和助力农区畜牧业发展。

据了解,根据博湖县《2014年农区畜牧业发展实施方案(试行)》,该县财政一次性给予标准化暖圈、禽舍600万元的奖励(1000平方米以上标准化猪圈补助6万元、500平方米以上标准化牛羊暖圈补助3万元、1000平方米以上标准化禽舍补助5万元);牛、羊补贴50万元(引进奶牛10头以上,每头补贴1000元;购进良种公羊,每只补贴600元、引进优良生产母羊100只以上(含100只),每只补贴50元。);新种植优质苜蓿30万元的奖励(种植面积达到5亩以上,每亩给予补贴300元);新引进良种马、新生幼驼10万元的奖励(良种马每匹补助5000元、年内新生幼驼每峰补助300元)、秸秆配合饲料加工金10万元的奖励。

与此同时,博湖县要求县畜牧兽医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畜牧业发展政策措施,发挥规划指导、管理服务作用,由县发改委、财政、统计、审计等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加强监督管理,统一验收,主动为现代畜牧业发展创造条件、搞好服务,形成发展农区畜牧业的强大合力,推动该县农区畜牧业发展实现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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