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2014年度全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防止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结合全市实际,龙泉市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制订2014年度龙泉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并下发到各乡镇(街道)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实施方案要求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等实施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规模场常年维持在100%以上,散养户维持在95%以上,狂犬病免疫密度在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在免疫的同时,建立动物免疫档案,对猪、牛、羊加挂免疫标识,并上传免疫信息,养殖环节耳标佩戴率要求达到100%,进入流通环节的生猪耳标佩戴率要求达到100%,防疫信息上传率达95%以上。
工作要求: 1、落实防疫职责,确保保障到位。2、细化实施方案,确保完成任务。3、加强技术培训,提高操作水平。4、加强疫苗监管,确保免疫到位。5、加强抗体监测,确保免疫质量。6、加强免疫监管,强化督促检查。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口蹄疫免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猪瘟免疫、狂犬病免疫以及其他动物疫病的免疫都作了详细要求。各乡镇(街道)在做好动物强制免疫工作的同时,要抓好新城疫、猪流行性乙型脑炎、羊痘等其他动物疫病的免疫和技术指导工作。
2014年度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出台,指导科学防治,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确保畜产品供应、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