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兽药产品质量,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盘锦市畜牧兽医局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对兽药质量安全的监管。
一是推行兽药管理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盘锦市各县区畜牧兽医局与各兽药经生产营企业签订兽药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与畜禽规模养殖场(户)签订安全使用兽药承诺书,责任书签字率达100%。
二是实施兽药产品登记备案注入制度。对在我市销售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企业名称、资质、所供兽药产品的批准文号、产品检测报告等。对审查合格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企业,由兽药饲料科进行登记备案。对审查不合格的企业或者兽药产品,禁止进入我市销售。
三是全面推行畜禽规模养殖场(户)“一卡、三档、三书”管理模式。即监管联系卡、兽药购入和使用档案、畜禽养殖档案、监管档案,全部签订养殖场监管工作责任书、安全用药承诺书,发放安全用药告知书。实现兽药使用环节无缝隙监管,从源头上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
四是指导兽药经营企业、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建立健全兽药进货、经营、使用台账记录,建立台帐率达100%。
五是加强兽药执法人员、生产、经营、使用人员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培训学习,培训率达到100%。
六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畜禽规模养殖场(户)业实行定期巡查监管制度,对兽药经营企业实行随时检查整治制度,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凡不达标企业一律退出市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违规添加行为,切实维护兽药市场经营秩序,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