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免疫病种。本次春季防疫主要免疫病种为牲畜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家犬狂犬病;
二是明确质量目标。要求规模养殖主体按程序开展,散养畜禽由镇乡(街道)组织人员开展,强调再次免疫程序,做到应免动物免疫密度100%,生猪、家犬100%有免疫标识;
三是明确追溯评估。建立规模养殖档案、散养免疫档案、疫苗领用台账等信息,加强追溯管理,规范开展免疫密度、免疫质量的检测和评估;
四是明确进度时间。春季动物防疫定于3月10日开始,4月25日结束,4月30日前各镇乡(街道)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