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以加快推进农业“两区”建设、优先引导和培育特色产业发展、扶强扶大扶优扶特、区域限制和统筹整合为原则,将新型畜牧业列入现代农(林)业园区建设,重点扶持养殖环境的生态治理和病死动物的处理,实行立项管理。
一是规范化生猪养殖场建设:未享受过规模化补助的生猪养殖场,投资建设先进养殖设施、动物防疫设施、排泄物治理设施、病死动物处理设施及场内外环境整治,经验收认定为规范化生猪养殖场的,按5000头、3000头、1000头以上标准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5万元的补助。
二是蛋禽养殖场提升改造:新建离地平养网片每平方米补助30元,保温卷帘每平方米补助15元,改建消毒室、仓库每平方米补助100元。已通过QS认证且未享受补助的禽蛋加工企业当年购置检测、储藏、保鲜、包装等设备,按投资额40%补助,每家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三是扶持特种经济动物发展:发展野生动物特种养殖场(户)3个,对新建养殖设施,按实际投资额最多补助50%,每场(户)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是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未列入规范化养殖场建设的规模养殖场,建设填埋井用于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的,按每百头猪3立方米、每千只鸡1立方米、每千只鸭1.5立方米的标准建设,每立方米补助250元。购置无害化处理设施按购置额的40%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