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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朐县一兽医站两站长贪污公款同获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9-21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328
    9月17日,经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以贪污罪判处临朐县畜牧局卧龙畜牧兽医站站长袁崇法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副站长魏国萍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2000年12月至2007年2月,袁崇法在担任兽医站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收入不记帐、截留、虚报冒领本站收入的手段,贪污公款共计六万余元并消费。魏国萍在明知袁崇法已侵吞部分公款的情况下,心理不平衡并见财起意,将自己保管的剩余三万元公款据为已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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