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畜产品兽药残留、“瘦肉精”与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辽宁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省畜牧兽医局下达2014年监测计划(辽牧发〔2014〕9号),结合我县的具体情况,县畜牧兽医局制定了《2014年“瘦肉精”专项监测计划》、《2014年畜产品兽药残留监测计划》和《2014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瘦肉精”、兽药残留与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和技术支撑。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支持,结合本地实际,统一部署,落实检测工作保障措施,确保检测工作顺利实施。县兽药饲料监察所(畜产品安全监督所)具体负责监测计划的实施,并根据各区域所实际情况分配抽样数量,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请各区域所积极配合。同时要按照检测规范要求,严格执行标准,保证检测数据科学、公正。确保2014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顺利完成。
二、完善检打联动
进一步完善检打联动工作机制,对检出的不合格样品要迅速启动追溯程序,跟踪排查、找出问题的根源,并对涉嫌违法添加“瘦肉精”、违禁药品、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同时要做好与司法部门的衔接工作,及时将有关线索移送公安部门,有效打击添加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
三、落实监测任务
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发部的抽样监测工作规范实施抽样和监测工作,认真执行各类检品检测标准和判定标准,确保抽样的科学性、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严肃性。县兽药饲料监察所检测项目为“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酶联检疫法)。对乳制品生产企业开办的生鲜乳收购站全年至少抽检1次,对奶畜养殖场和奶农专业合作社开办的收购站全年至少抽检2次。区域所负责检测项目为“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快速检测卡)。对辖区内生鲜乳收购站每月至少抽检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