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完成县委政府提出的今年出栏生猪41万头,山羊25万只,通过三年的努力,到2016年出栏生猪达到50万头,山羊30万只的目标任务。兴山县强化措施,大力发展畜牧产业。
一、加大扶持和奖励力度。为大力发展畜牧产业,今年县财政安排资金600万元,整合项目资金420万元,主要采取小额贷款担保贴息,购买种母猪、种公羊补助,羊栏改造新建补助,育肥猪死亡保险补贴,能繁母猪保险补贴,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和兽医培训等办法,大力度持续推进畜牧产业发展。
二、大力推广家庭健康养殖模式。由于我县地处山区,发展生猪规模养殖受土地、资金等条件限制。通过培训和实地指导,依托产业发展政策,在全县大力推广适合我县生猪发展的“1112”、“1124”、“1151”生猪家庭健康养殖模式和“1235”山羊养殖模式。计划全年新增“1112”生猪养殖模式1000户,“1124”生猪养殖模式450户,“1151”生猪养殖模式50户,“1235”山羊养殖模式400户。
三、努力提高畜牧科技含量。一是县畜牧兽医局组建技术专班,常年深入到村组户进行养殖技术指导。二是针对畜禽养殖技术、动物疫病防控、定期开展畜牧实用技术培训。全年计划培训41场次,培训人员3500人次。通过培训,使全县畜牧兽医队伍的服务技能得到进一步提高,养殖户饲养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全面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全面开展强制免疫注射,建立动物防疫补免机制。强化村级动物报免室工作,充分发挥其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对漏免动物实行自觉报免和补免,切实做到“四季防疫,月月补针”,确保防疫密度和质量。
五、加强畜牧产业发展检查督办。各乡镇、各部门每个月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加强对任务落实情况检查督办,实行一月一检查,一季一通报,对照各自任务找差距。畜牧生产发展情况纳入全县综合目标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对未完成任务的乡镇和部门,年底不得评为综合性先进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不得评为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