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从河南省畜牧局获悉,河南省将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清查兽药标签不合规行为,其中处方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必须标识“兽用处方药”字样,此举将保障兽药新规顺利推行,规范河南省养殖户不滥用兽药。
目前,兽用抗生素、镇静药等可以随意购买,不合理使用兽药,给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3月1日起施行的《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规定,兽药分为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两类,兽药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或张贴“兽用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兽医处方购买”的提示语;不得采用开架自选方式销售处方药。
河南省畜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保障《办法》顺利实行,此次专项行动清查的一个重点内容是,自3月1日起生产的属于《兽药处方药品种目录(第一批)》的兽药产品,其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是否标识“兽用处方药”字样。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权凯博士说,将兽药分为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进行管理,并依法对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进行规范,有利于净化兽药市场,保障养殖安全用药,促进兽药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