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县畜牧食品局从2月1日到年底,在全县开展畜禽养殖场(户)专项整治。对存在问题整治不到位的畜禽养殖场(户),将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本次专项整治范围为: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肉牛10头以上、肉羊20只以上、肉鸡1000只以上,存栏蛋鸡2000只以上的适度规模养殖场(户)。整治共分5个阶段:2月1日至2月28日为调查摸底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为发动宣传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为自行整改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为集中查处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巩固提高阶段。整治内容包括7个方面,即:动物防疫条件专项整治,养殖档案专项整治,养殖环节饲料、兽药专项整治,动物卫生监督专项整治,畜禽养殖场免疫专项整治,“瘦肉精”专项整治和养殖场使用“泔水油”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