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把入场监督检查关。严格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牲畜耳标、调运备案单、指定道口检查站签章和动物健康状况,严格确保证物相符。
二是严把分销关。对已到达屠宰场的符合条件屠宰的动物,必须整车入场,不准再出场,不准再分销,不准再转运。
三是严把待宰巡查关。待宰期间要严格执行每2小时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是严把同步检疫关。严格执行六个岗位同步检疫,检疫人员要按时到岗、到位,规范实施同步检疫,切实做到应检必检。
五是严把无害化处理关。要严格监督业主及时对病害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是严把急宰关。在确认为无碍于肉品安全且濒临死亡的动物,可急宰,并严格按照同步检疫要求实施检疫和处理,尽可能减少货主经济损失。
七是严把规范出证关。驻场检疫人员要严格按照农业部要求规范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八是严把检疫监督记录记载关。规范填写入场监督检查检疫记录、待宰巡查记录、同步检疫记录等记录记载,确保记载准确,相互印证、保存完整。
九是严把监督屠宰企业落实防控责任关。督促屠宰企业履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落实清洗消毒各项措施,对屠宰场地和待宰圈舍等场所实行每日消毒制,督促企业做好生产计划,严格执行生猪快进快宰制度,避免因收购数量大引起的积压和不必要的应急死亡,尽可能降低动物疫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