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经贸委获悉,《青岛市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开始实施。“方案”规定,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保费标准为每头60元,保险金额为每头1000元。保费由政府和投保养殖户共同承担。其中政府补贴 80%,投保养殖户承担20%,即政府每头补贴48元,投保养殖户每头承担l2元。
据了解,政府保费补贴由市财政按照区别对待的原则给予补助。对平度、莱西两市,按照8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即墨、胶州、胶南三市,按照50%的比例给予补助。崂山、黄岛、城阳三区自行安排。
目前,我市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业务承保主体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承保公司)。承保公司采取自营模式开展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业务,独立建账、单独核算。保费补贴纳入在承保公司开设的能繁母猪保险保费专用账户管理,财政部门在保险合同签署后10日内,将财政补贴资金全部落实到位。
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具体承保条件为:投保的能繁母猪品种在当地饲养1年以上(含);投保时能繁母猪在8月龄以上(含)4周岁以下(不含);存栏量30头以上(含30头,未达到此规模的,需通过专业合作组织或以村为单位,以统保方式参加保险);管理制度健全、饲养圈舍卫生,饲养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经畜牧兽医部门验明无伤残,按免疫程序接种并有记录,有能识别身份的统一标识。